北辰堂思維是什思維?
抓人、審查、論罪、肅清叛徒。
在許多人看來,這壓根就是威脅。
劉駿臉色變化不定,最終還是坐了回去,十分尷尬。
李青霄接著說道:“人盡其用是個大學問,在座都是商業前輩,說到商業經營,都可以做我的老師,我也承認,我不懂這些生意經,所以這次股東大會派我過來,主要讓我行使監督的職責,這個我還算是專業,也算人盡其用。”
李青霄頓了一下:“既然要監督,那就明確給出政策,不能搞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那一套,所以我也在這明確這個問題。剛才劉董事提到了一點,嚴峻的腐敗問題是頭等大事,正所謂知過能改善莫大焉,若能主動交代問題,上交非法所得,可以寬大處理,一事不二罰。”
滿堂寂靜。
李青霄也不意外,望向鄭夫人:“鄭首席,你以為如何?”
鄭夫人靜靜看著李青霄,緩緩道:“李監事覺得這樣做更好,我要是覺得不好,是不是就錯了?李監事都定了,還問我這個首席做什?”
她麵如寒霜,目光冷冷地望著李青霄。
換成尋常人,定要被她看得不自在,可李青霄是什人,久經北落師門的考驗,渾不在意,反而哈哈一笑:“好,那就不問了。”
所有人都怔住了。
按照常理,李青霄應該說他不是這個意思,一切還要聽首席的裁決,畢竟鄭夫人才是公司掌舵人,李青霄隻是個監事。
可萬萬沒想到,李青霄不按套路出牌,狂妄到根本不把鄭夫人放在眼——你真不問啊?
李青霄抬手一指:“諸位都聽到了,鄭首席已經同意了我的意見,那就這執行吧。”
包括劉保在內,眾人都是臉色古怪,哪就同意了?這不是說反話嗎?打蛇上棍也不是這個玩法。
可以明確一點,李青霄不是聽不懂,他就是故意從字麵意思去理解。
鄭夫人冷冷地盯著李青霄,強壓怒氣:“李監事,我的意思是,不同意。”
李青霄說道:“原來鄭首席不同意,實在抱歉,我這個人就是心思太直,不懂這些彎彎繞繞,還要向鄭首席多多學習。既然鄭首席不同意,那就直接說出來,你不說,我怎會知道?我又不是你肚子的蛔蟲。”
李青霄又道:“依我看,還是鄭首席身居高位時間久了,養成了頤氣指使的性子,不能實事求是,更不能腳踏實地,整日故弄玄虛,說話也不好好說話,動輒就要下麵的人揣摩上意,不能有效開展工作,這是十分錯誤的行為。鄭首席,我要提醒你,你是道門派駐南婆羅洲公司的董事會首席,不是大魏世宗忠孝帝君,有什意見可以直接說出來,不要猜謎語。”
什叫上綱上線?這就是上綱上線。
李青霄最大的優勢就是,他沒有把柄,因為他是空降過來的人,先前與南婆羅洲公司沒有任何牽扯,不存在利益往來,沒有小辮子,所以他能說著最正確的話堵別人的嘴,其他公司高層屁股底下都不幹淨,卻是不好用這一招的。
此時李青霄就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完成了對鄭夫人的訓斥,從職務上來說,李青霄其實是鄭夫人的下級,他當然沒資格這做,可是有了道理和道德的加持,那李青霄就可以名為提意見實則為訓斥。
提意見是個手段,可以打著提意見的旗號奉承上司,說上司工作太忙不注意自己的身體了,那逆練一下,同樣可以打著提意見的旗號攻擊上司,隻要能承擔後果就行。
李青霄當然能承擔後果,所以他便公然訓斥鄭夫人。
他要以強硬氣勢造成一種風向,促使中間派牆頭草們認為鄭夫人將要倒台,從而倒向自己這邊。
信心是最重要的,當所有人都認為鄭夫人要倒台,那就算鄭夫人原本不會倒台,也會真倒台了。
麵對李青霄的“訓斥”,鄭夫人又該如何應對。
的確沒有太好的辦法,畢竟李青霄還沒有實質動作,抓不住他的把柄,不好扣帽子,若要辯論,李青霄揣著明白裝糊塗,也很難駁倒他。
李青霄向後靠在椅背上:“我在這向大家提一個建議,開誠布公,要說真話,不要說套話,不要說假話,不要說官話,大家說好不好?”
代表外戚勢力的鄭金開口了:“李監事的意思是,有話直說,我這樣理解不知道對不對?”
李青霄道:“是這個意思。”
鄭金道:“那我就有話直說了,無論是道門,還是南婆羅洲公司,李監事才來幾年啊?”
李青霄笑了:“我是烈屬遺孤,生於道門三百二十年,進入道門已有二十一年,若是從正式成為道士開始算起,隻有兩三年的光景。至於南婆羅洲公司,還不到半個月。”
鄭金盯著李青霄:“那我說句不客氣的話,無論是道門的資曆,還是公司的資曆,李監事都還是個孩子,懂什?”
李青霄仍舊不動怒:“這是要擺資曆了。當年齊大掌教臨危受命,不過才三十歲,若是從成為道士開始算起,也就十來年,可當時搞叛亂的姚令,還有我們李家的那位老祖,他們又是多少歲?進入道門成為道士最少也有八十年,你覺得齊大掌教是正確的,還是這兩位被開除道籍的前副掌教大真人是正確的?”
鄭金頓時語塞。
李青霄淡淡道:“不是資曆高就一定正確,也不是資曆低就一定錯誤。當年齊大真人還未成人就居於中樞,難道那時候的齊大真人也是個什都不懂的孩子?”
鄭金道:“李監事這是以齊大掌教、齊大真人自比了?”
李青霄看了他一眼:“見賢思齊焉,有什不對嗎?我不以齊大掌教、齊大真人為榜樣,難道以姚令為榜樣嗎?”
鄭金再次無言以對。
李青霄環視眾人,最終目光落在鄭夫人的身上:“鄭首席,既然你不同意我的意見,那請你給出具體的理由,我會記錄在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