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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  誰說隻有小朋友才喜歡聽故事。

      「你故事都沒說完,付什錢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將服務生送來的涼拌折耳根貼心的放在好姐們麵前,「兔子聽完是不是腿都軟了?它所有的家當加起來也不夠請一隻猴子寫半天字的。文明來了,森林擁有了森林法典,名義上對所有動物敞開,但門檻是用胡蘿卜砌成的。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安安靜靜,貌美如花。

      真別說。

      不止是胖了。

      好像皮膚也更好了。

      童丹繼續感慨,「可憐兔子覺得未來光明,結果站在森林法典高高的門檻前,呆成了木雞。而森林像獅子那樣的強者,不僅在門有VIP休息室,甚至可以直接走到後台,跟大象法官喝茶聊天。

      獅子合法的把所有兔子賴以為生的生產資料變成了自己的私產,從此以後,兔子們想吃胡蘿卜就得給獅子打工。每天從天不亮幹到天黑,累死累活,隻能換回幾根胡蘿卜勉強糊口,而獅子什都不用幹,躺在家,整個莊園的胡蘿卜,就源源不斷地運進它的山洞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沒被吃掉,隻是從一個自由的兔子,變成了一個被奴役的兔子。」

      能夠考上沙城最好的沙城中學,證明童丹的智商是沒有硬傷的,至於後麵選擇上空乘學校——不是每個人都能吃的了學習的苦。

      都不用方晴繼續講述,她都能自個延展故事的後續走向。

      「所以,法律其實並不保護弱者,它隻保護擁有產權的人。」

      啤酒就肥腸,童丹享受的呼出口氣,在溫差的作用下霧化,成為市井煙火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  「獅子呢?應該不會善罷甘休吧?」

      「還想聽得加錢了。」

      「怎?你還階梯式收費啊?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笑罵,而後拍了拍自己的羊絨大衣荷包,「不差錢。」

      見狀,口頭協議達成,方晴才細嚼慢咽,不慌不忙繼續這個森林的故事。

      「迫於無奈,為了生存,兔子們隻能選擇在獅子的莊園打工,日子過得很苦。其中有一隻比較聰明的兔子,叫兔A。

      兔A發現,按照森林勞動法規定,自己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個小時,幹一天活,獅子必須支付5根胡蘿卜。但實際上,獅子讓它們每天幹12個小時,隻給3根胡蘿卜。

      兔A覺得,這回證據確鑿了。白紙黑字,獅子總不能抵賴吧?

      於是它偷偷聯合了幾個兔子,又一次要去森林法院告獅子。

      它們湊了很久,終於湊夠了請猴子寫字的錢。

      開庭那天,獅子那邊,來了一整個狐狸律師團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停下酒杯,又變得全神貫注。

      「大象法官落座,莊嚴的宣布:庭審現在開始。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表情雲淡風輕,可語氣卻生動詼諧,引人入勝,基本功盡顯。

      「獅子的狐狸律師團迅速拿出了一份合同,上麵有兔A和所有兔子的爪印。

      合同上寫著:

      本人,XXX兔子,自願加入獅子莊園奮鬥者計劃。本人深刻理解,莊園的繁榮就是我個人的繁榮。為實現兔生價值,本人自願放棄休息時間,自願接受績效胡蘿卜製度(即3根基礎胡蘿卜+2根浮動胡蘿卜)。

      兔A當場就懵了。

      它想起來了,剛進莊園的時候,獅子的管家——一隻狼,確實讓它們在一片樹葉上按過爪印。當時狼說,就是個入職登記,誰不按,誰就走兔。

      當時幾百隻兔子排著隊,誰敢不按?誰又會去仔細看上麵那些密密麻麻的字?

      狐狸律師對著大象法官侃侃而談:法官大人,您看,這是自願簽署的協議。奮鬥,是這些兔子高尚的追求。我們莊園,隻是為它們的追求,提供了一個平台。這完全符合合同自由原則。這是森林合同法所保護的。

      大象法官聽得直點頭,最後,一敲槌子:獅子莊園行為,符合法律。兔子們的訴求,予以駁回。

      兔A和它的夥伴們,輸得一敗塗地。

      它們沒要回自己的胡蘿卜,還因為誣告,被獅子開除了。

      從此,再也沒有兔子敢反抗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無聲咂了咂嘴。

      看看。

      事實和證據,是一回事嗎?

      不。

      徹頭徹尾的兩碼事。

      甚至可能互相對立,截然相反。

      「……所以,如果光靠麗城那家人的力量,不可能討回公道,因為他們和兔子一樣,隻有事實,而獅子,有能力製造對自己有利的證據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接話道。

      晴格格看似什都沒有回答,其實什都回答了。

      事實,是沒有意義的,兔子的頭上的汗,眼的淚,身體的痛苦,還有心流的血,在森林法庭上,一文不值。

      論分量,還比不上一張簽了字的樹葉。

      獅子,隻需要用一份精心設計的合同,就可以輕鬆並且合理的把兔子所有的血淚合法化。

      它可以把兔子的被逼無奈,解釋成自願選擇。

      可以把兔子的被剝削,解釋成奮鬥精神。

      它用森林法典,給兔子量身定做了一副枷鎖。然後在兔子告到森林法院的時候,深明大義的告訴兔子,是兔子自己,親手把枷鎖的鑰匙交給了它。

      「你為什要把自己代入兔子。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看出了姐妹的情緒變化,笑著寬慰:「你又不是兔子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撇嘴,「少來。我可沒資格當獅子。」

      「那你起碼也是狼吧。」

      「狼?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抽出兩張紙巾,擦拭桌麵沾上的油漬,「獅子通過物權法與合同法,成了森林最富有的動物,但沒多久它就覺得直接管理那多兔子,太累了。

      於是,它找到了森林的狼群。

      獅子對頭狼說:我把我的莊園承包給你。你每年給我上交1萬斤胡蘿卜。剩下的,都是你的。莊園的兔子,也都歸你管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欲言又止,不過沒有打斷。

      方晴將擦完油漬的紙巾放在一邊,「頭狼很高興,迅速簽了合同,從此,監工的角色就從獅子變成了狼。

      狼為了交夠1萬斤胡蘿卜,並且自己還能剩下點,肯定不能再延續獅子之前的管理模式。

      於是獅子莊園迎來了新的改革。

      原來兔子每天幹12小時,現在變成了要幹15小時。

      原來每天給3根胡蘿卜,現在給2根。

      誰幹得慢,狼就直接上嘴咬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們很快苦不堪言,它們開始懷念起獅子當老板的日子。雖然也苦,但至少獅子不咬它們。

      於是水深火熱的兔子們又去找獅子哭訴。

      獅子攤開爪子,一臉無辜:這可不關我的事啊。我跟狼簽的是承包合同,它隻是我的合作夥伴,不是我的員工,它怎管理你們,是它的內部事務。你們應該去找狼啊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們緊接著去找狼,狼露出了鋒利的牙齒:合同是我跟獅子簽的,你們算什東西?不想幹就滾!

      兔子們又去找大象法官。

      大象法官看了看獅子和狼的承包合同,又看了看兔子和狼之間的勞動合同,最後說:根據法律主體獨立原則,你們的雇主是狼,不是獅子。你們和獅子之間,沒有法律關係。有事,你們隻能告狼。

      告狼?誰敢?

      於是髒活,累活,得罪兔子的活,都讓狼承包了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們恨透了狼,天天罵狼。

      而獅子,在它的山洞,一邊吃著狼上貢的胡蘿卜,一邊讀著報紙。報紙上寫著一篇社論,標題是《論獅子大人的慷慨與仁慈》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走神。

      「所以……法律隻是、工具。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喝了口水,「法律,本質上是一種知識。」

      知識,肯定是工具。

      可法律。

      那森嚴。

      那莊重。

      怎能一樣呢?

      而聽完這個故事,似乎就是一樣。

      「兔子真是可憐,被獅子耍的團團轉,最後甚至還懷戀起獅子,仇恨全轉移到了狼的身上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念叨,「很多當事人,是不是也和兔子一樣,根本弄不清自己的仇人?那你們作為代理律師,是不是會很痛苦?」

      「律師的職責,隻是對付狼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啞然失笑,拿起啤酒瓶,「真不喝?隻來一杯?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搖頭。

      「來例假了?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橫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  「拉倒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繼續自酌,大徹大悟般歎氣。

      「我現在算是徹底明白了。哪有什神聖不可侵犯,森林法典就沒有善惡之分,和刀子一樣,落在變態手,會殺人,落在醫生手,能救命。如果沒有森林法典,兔子連和獅子對抗的理論上的機會都不會有。森林法典在理論上給了兔子一把能捅向獅子的武器,不過對於獅子那邊來說,其實同樣如此。

      並且獅子得到的武器更先進,更全麵,更豐富。

      它可以用高昂的訴訟成本、時間成本、知識成本塑造成一道牆,直接把99%的兔子擋在門外。然後利用製定權,設計一套對自己最有利的遊戲規則。再拿複雜的法規條文把黑的說成白的。最後,用公司法、合同法,把自己包裝成一個與罪惡無關的、幹淨的最終受益人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越說越流暢,也越說越「豁然開朗」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手,隻有一把生鏽的小刀。

      而獅子手,是飛機、是大炮、是航空母艦。

      這種鬥爭,壓根不在一個量級,甚至不在一個維度,怎贏?

      因此。

      人類叢林那多的魔幻現實也就可以解釋了。

      一個農民工,討要幾千塊的工資,可能要花幾年時間,跑斷腿,磨破嘴,最後還不一定能拿到。

      一個大公司,通過合法的手段,每年可以逃掉上億的稅款,拿它一點辦法都沒有。

      一個普通人,因為在網上罵了人,可能被判誹謗。

      一個資本家,用金融杠杆搞垮了無數家庭,最後申請個人破產,拍拍屁股從頭再來。

      看起來很不公平,可是這個世界從來不是立足於你覺不覺得。

      從程序上來看,這一切,明明都是公平的。

      兔子的公平,是樸素的正義觀:欠債還錢,殺人償命。

      而獅子的公平,是程序正義:我的所有操作都在規則允許的範圍之內。我贏,是因為我比你更懂規則,更能利用規則。

      「你是狼,我不是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補充哼道,伸筷子夾菜,臭鱖魚再不吃真浪費了。

      「那你覺得自己是什?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稍作思考,故作凶狠,呲牙,「我是蛇,人不犯我我不犯人。」

      其實她的長相,還挺偏蛇係。

      「誰要是犯我,我咬死他。」

      「你懂法嗎。」

      「我不懂啊,但是我背後有上百人的法務團隊啊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得意道。

      如果真的把世界比作一個遊戲伺服器。

      那法律大概就類同於遊戲教程。

      遊戲教程不會自動保護誰,它隻是一件工具,躺在那,冰冷,沉默。

      玩家得主動去研究,去使用。

      可普通玩家根本沒有那個能力,可能都沒看明白就被秒殺了。

      而RMB玩家,不僅買了全套頂級裝備,還雇了代練,開了外掛,甚至直接修改了遊戲後台數據。

      人類文明何嚐不就是升級版般的動物森林。

      當兔子拿著法典以為可以和獅子平等對話時,獅子已經在考慮如何利用法典,去圈占下一片胡蘿卜地了。

      「森林法典給了所有生物一個說不的權利,但首先得先付得起說不的代價。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吐著魚刺,「晴格格,我說得對嗎?」

      「把費用結一下。」

      方晴簡潔道。

      小學確實當過課代表的童丹丟了個白眼過去,同時,伸筷子從幹鍋夾起一條臭鱖魚扔她碗。

      「請你吃飯還不夠?」

      童丹原以為她隻是「裝」的,哪知道看著碗的臭鱖魚,晴格格眉頭瞬間一皺,這種下意識的反應是作不了假的。

      「什表情?不吃給我吃。真是,人,真是善變。」

      看著碗曾經覺得聞著香吃著更香的臭鱖魚,方晴眉頭緊而複鬆,鬆而複緊。

      她主觀上其實想拿筷子,一鍋魚童丹一個人根本吃不完,可類似生理性的不適感卻和她的主觀意願做著鬥爭,讓她根本不起手,甚至恨不得把碗一起丟了。

      怎回事?

      她的眼也浮現一縷疑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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